各分院、各部门,学生各班:
为进一步落实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推进精准资助工作的实效,努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对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年立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包括项目的总体执行情况,相关活动的进展情况,相关经验总结等。
2.项目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荣誉情况、活动成果等资料。
3.项目下一阶段实施方案。
三、检查要求
1.中期检查情况作为结项条件,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不予结项。
2.对项目名称修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变更等情况应填写变更事项申请表(见附件3)及时上报。
3.中期检查材料报送要求为: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中期活动成果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各一份,于6月4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联系人:王老师,办公室:行政楼A207西,联系电话:87571135,邮箱:dfxgb@zufe.edu.cn。
附件1: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立项汇总表.xls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3: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变更事项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