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学生各班: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推动发展性资助建设,努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现将申报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各分院(部门)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但项目受益人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2018-2019学年我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以团队形式开展,个人不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团队项目类别主要包含:学业提升、就业创业、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公益服务、国际交流和经学院认可的素质和能力提升的其他项目。
三、项目申报
1.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2),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分院进行审核。
2.各分院、部门对申报项目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填写项目汇总表后一同报送学生工作部。
3.学院汇总各分院、部门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确定项目名单,公示并经学院发展性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立项通知。项目负责人与学生工作部签订《发展性资助项目协议》后正式立项。
四、资助标准
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相关申请材料请于2018年11月15日前,以分院、部门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办公室:行政楼A204,联系人:沈颖,联系电话:87571139,邮箱:dfxgb@zufe.edu.cn。
学生工作部
2018.10.1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doc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表.doc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