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2025—202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工作的函》(浙残基函〔2026〕3号)精神,决定在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开展2025年度(2025-202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奖励设置
(一)奖学金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申报周期内所修课程成绩合格。
(二)奖励设置
根据《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管理办法》(浙残基函〔2026〕2号),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设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成长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其他奖励的残疾人本科生。
2.一等奖学金:获得校级奖学金或其他奖励的残疾人本科生。
3.二等奖学金:获得院(系)级奖学金或其他奖励的残疾人本科生。
4.三等奖学金:获得班级奖励的残疾人本科生。
5.成长奖学金:残疾人本科生。
二、注意事项
1.凡在一个年度内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等级奖的,以最高等级奖申请推荐。
2.“残疾人学生”的身份仅指持残疾人证的学生,与是否被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无关,因此非学生资助对象的残疾人学生也符合申报条件。
三、申报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知到每位残疾人学生(2026级新生除外)。符合条件者,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残疾人证、银行卡、申报周期内获奖证书(初评获奖者由二级学院提供证明)、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实申请材料,并对比申请等级等内容,审核无误后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
3.附件2/3和学生本人事迹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上交,纸质版材料于10月28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A2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于10月28日前发至zzglzx@zufedfc.edu.cn。
附件:
1.《关于印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函》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表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