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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资助

关于申请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5-04-10;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退役复学的所有在校学生(含4年制普本学生、2年制专升本学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学生

二、申请基本要求

已完成学年学籍注册,持有《退役证》的在校生。特别说明下列情况:

1.完成学籍注册后又申请休学,休学期间不享受

2.因留级等原因延长修业年限,超出基本学制的学年不享受

3.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助学金,和普通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评定与资助标准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按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参照普通本专科生一档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900元标准予以补助,由各高校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我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按学期评定,金额将分批次发放。

四、申请与评选程序

为简化程序,本次申请区分以下2种情况:

(一)往年已申请过的学生

1.本人签字确认相关信息

2024-2025学年第学期已经申请过的学生仅需在确认表上签字,签字时必须本人签字并核对相关个人信息,有误的直接在确认表上修改。

2.二级学院初审并公示

二级学院对签字确认学生进行审查核实(重点核实学生目前是否为休学状态、是否超出基本学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无误后将确认表加盖公章,报请学院审定。

3.学院终审并公示

学院将组织审查,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确定最终结果。

(二)首次申请的学生

1.本人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退役证书复印件、“四有”优秀士兵证书复印件(如有则提供)。因个人原因不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

2.二级学院初审并公示

4月23日前,二级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查证核实,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无误后报请学院评审。

3.学院评审并公示

学院将组织审查,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确定最终结果。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于4月23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wb@zufedfc.edu.cn,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纸质版送至行政楼A213,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报送材料包括:

1.《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退役证书复印件(含电子版照片)、“四有”优秀士兵证书复印件(含电子版照片);

2.二级学院官网公示截图(含电子版)打印并加盖公章;

3.纸质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信息确认表;

4.学生个人的申请表和电子版照片,以学生姓名建立文件夹进行汇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退役士兵资助工作事关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解释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准备工作,切实担起主体责任。

(二)精准资助。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个人信息审核等基础工作,确保数据准确、表实相符,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党委人民武装部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