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由学生工作部主办的第七届“励志之星”评选活动在大创园A214报告厅隆重举行。我院党委副书记伏晓红、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人和各分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以及各分院辅导员出席了本次活动。
自今年4月份该活动启动以来,我院通过学生自主报名及分院提名推荐等途径、大众投票及辅导员评议等方式在全院参赛学生中推选出了15位出色的候选人,入围复选。
在本次复选中,15名候选人通过个人精心准备的视频和PPT进行了充分的自我风采展示。他们当中有由单亲独自抚养长大乐观向上的阳光女孩,有来自贫困地区却积极创业的预备党员,有梦想做一名人民警察的法律专业学生。虽然每一位入选的同学都有自己的特殊经历,但是他们都积极乐观的面对困难,坚持做兼职,做到自立自强,实现经济上的部分独立或完全独立;勤于社会实践,有脚踏实地书写大学的人生简历。他们中有些取得优秀的专业学习成绩,有些参加学生机构成为出色的学生干部,有些是优秀的创业典型,他们都以自己的方式追寻自己的青春梦。如伏晓红副书记所说,“家庭经济的暂时困难也是一笔财富,铸就出不屈不挠的坚韧品格和乐观向上的豁达心理,使同学们学会了笑迎风浪,激流勇进”。
候选人语言朴实,感情真挚,他们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和奋斗故事,与在场的观众一起分享了他们的心路历程,博得在场老师与学生的阵阵掌声。经过评审小组的现场评选,陈芳婷、蒋宁飞、沈旭雯、严洁琼、林俐、张赛佳、周欣欣、陈海瑛、曾巩超、郑凌刚等十位同学获得本届“励志之星”的殊荣并获得“东方学子彩虹基金”资助。
活动现场还播放了对历届“励志之星”获奖者的寻访视频,他们均已奋斗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他们纷纷表示,获评“励志之星”是大学生活中最宝贵的的财富,让自己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奋发图强,即使已经踏入社会,但仍会关注母校发展,永不忘初心。
据悉,东方学院“励志之星”评选活动已成功开展七届,旨在激励我院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有为,在广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励志成才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在困难和挫折中能敢于挑战,敢于追求,做海浪中的弄潮儿、旌旗中的开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