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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务管理部关于2016-2017学年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按照评选的原则、条件、学院下拨的名额,结合2016-2017学年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经部门领导研究,部门内部民主评议,评选梅莹为学生工作部2016-2017学年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6月2日—6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部长反映。
学生工作部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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