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逐步深化高校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改革,适应高校军事训练工作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我院军训工作实行学生教官施训、部队教官到校指导相结合的模式,所有教官均从在校生中进行选拔,人员不足时由地方驻防部队、武警部队等相关单位补充,协助开展军训工作。
现从学院优秀大学生中选拔和培养80名军训教官,组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军事训练教导队,执行今年的军训任务。组建军事训练教导队既保障了学院学生军训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广大在校大学生提供了体验军旅生活,锤炼意志品质,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老师,团结同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无旷课、违纪处分记录。
3、服从管理,身体健康,口齿清晰,肢体协调能力强,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优秀者可放宽)。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敢于锻炼、勇于突破,退役大学生士兵、学生干部、历年军训先进个人优先。
二、报名方法
报名者请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军训教官报名表》(见附件)于3月20日下午16:00前交至学院人武办公室(行政楼A205),并将电子稿发至1134986438@qq.com。联系人:王书渠,联系电话:0573-87571134。
三、选拔程序
学生报名→统计名单、审核→面试选拔→送至部队集训→考核合格人员参加2015级、2016级学生军训工作。
1、集训内容。部队集训期间将以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学习为主。训练科目为队列、军体拳、体能、教学法和军事理论。
2、集训时间和地点。时间暂定为3月25日—4月23日每周六、周日。地点:海宁武警中队驻地。
3、考核方法。军事技能、教学法现场演示,通过考核者发放聘书,担任2015级、2016级学生军训教官。
四、其他事项
1、军训教官参与学生军训承训工作将作为学生干部进行考评并纳入第二课堂体系。
2、学生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培训期间由学院统一组织接送、安排住宿,培训费、伙食费由学院承担;军训教官参与军训期间的服装、就餐由学院提供。
3、学生军训教官培训计划由学院人武部办公室另行制定。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军训教官报名表.docx
学生工作部人武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