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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经学生工作部评审小组民主评议,拟推荐蒋超老师为2015-2016学年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4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与方志勇老师联系。
地址:行-A203,联系电话:0573-87571133,邮箱:dfxgb@zufe.edu.cn。
学生工作部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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