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思政辅导员园区值班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0-06-23;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辅导员园区值班工作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思政辅导员园区值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参与园区总值班室和公寓楼栋值班室的思政辅导员

二、考核范围:2019—2020学年

三、组织部门: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思政辅导员园区值班工作考核小组。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进行。

四、考核时间623日至71

五、考核程序:

(一)入住“园区总值班室”的思政辅导员考核由二级学院评议(20%)、相关职能部门评议(20%)、学生作部评议(60%)比例核算。

1.二级学院评议(6月23-629日):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根据思政辅导员的实际值班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辅导员园区值班工作管理办法入住“园区总值班室”的思政辅导员考核量化表》中的评价项目进行评价。

2.相关职能部门评议(6月29日前):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思政辅导员的园区值班工作表现,根据《入住“园区总值班室”的思政辅导员考核量化表》中的评价项目进行评价。

3.学生工作部评议(630日前):学生工作部根据思政辅导员的园区值班工作表现,包括园区总值班室值班手册的检查、日常值班走楼情况、学生访谈情况等,并根据《入住“园区总值班室”的思政辅导员考核量化表》中的评价项目进行评价。

(二)入住“楼栋公寓值班室”的思政辅导员考核由二级学院评议占25%、所在楼栋学生评议占50%、学生工作部评议占25%的比例核算。

1.二级学院评议(6月23-6月29):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根据思政辅导员的实际值班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入住“公寓楼栋值班室”的思政辅导员考核量化表》中的评价项目进行评价。

2.所在楼栋学生评议(6月29日前):各楼栋15名学生代表,根据思政辅导员的实际值班表现,根据《入住“公寓楼栋值班室”的思政辅导员考核量化表》中的评价项目进行评价。

3.学生工作部评议(630日前):学生工作部根据思政辅导员的园区值班工作表现,包括园区公寓值班手册、安全大检查情况、期末封楼情况、日常值班走访学生寝室等,并根据《入住“公寓楼栋值班室”的思政辅导员考核量化表》中的评价项目进行评价。

(三)同时参加园区总值班室和公寓楼栋值班室的思政辅导员,两类值班考核均需参加,考核分各占考核总分的50%。学生工作部将于7月1日前汇总考核结果,确定综合评分,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其考核等级,作为思政辅导员考核体系的一部分。量化指标详见附件1、2。        


                                         学生工作部

                    2020623

附件1:入住“园区总值班室”的辅导员考核量化表

附件2:入住“公寓楼栋值班室”的辅导员考核量化表

附件3:辅导员值班工作(入住公寓值班)考核评价操作指导(学生代表)

附件4:辅导员值班工作(园区总值班室值班+入住公寓值班)考核评价操作指导(二级学院)

附件5:辅导员值班工作(园区总值班室值班)考核评价操作指导(相关职能部门)

附件6:辅导员值班工作(园区总值班室值班+入住公寓值班)考核评价操作指导(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