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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0-09-25;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二级学院:

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全院师生共同努力下,至8月底初次就业率为92.57%,顺利完成了学院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与奖励的实施办法 》(浙财院东[2013]60号)文件精神,为了表彰和奖励为2020届毕业生就业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研究决定,对各二级学院进行就业工作考核评估。

1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工作量化、注重实绩、激励先进的原则;坚持日常工作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组织领导

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分管领导指导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制定考核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以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3.考核内容

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两部分。

4.方法步骤

采用实地考核、个别走访、及检查平时工作台账等形式对考核体系中各项指标逐项评分审定。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二级学院自查。坚持实施二级学院对就业过程自查制度。各二级学院对照《就业工作过程考核参考标准》(见附件1)自查、自评,并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就业工作考核结果登记表》(见附件2)、二级学院2020年就业工作总结、特殊毕业生就业档案等报院就业指导中心。

第二阶段:检查评估。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调研检查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各二级学院自查结果和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结果统计数据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阶段:评比公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将检查评估结果报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进行评审,并评定考核等级。

5.考核结果

1)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评结果将与二级学院年终考评、就业经费划拨及就业奖励挂钩。就业经费按实际就业毕业生人数全年人均80元下拨给二级学院。年初,学院按二级学院实际毕业生人数人均40元下拨第一批就业经费,完成学院设定的8月底就业率目标的二级学院,并考核合格,学院再按实际就业毕业生数下拨第二批经费。未完成6月底就业率指标的按全年应拨总数的80%下拨。

2)考评结果将作为二级学院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的依据,对就业率过低的专业,根据情况酌情减少招生数量。

3)学院将根据考核办法评出年度就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就业先进集体由考核结果决出;就业先进个人采取申报审核制,由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院就业领导工作小组评选决出,就业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

就业先进个人申报表等纸质版材料由二级学院党总支签字盖章,就业总结和就业工作过程性材料(就业工作台账、就业工作新闻稿、推文等)电子版,请于1017日前提交院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考核工作联系人:陈杰,电话:0573-87571330,邮箱:353968705@qq.com

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配合做好此次考核工作,以此为契机,深入总结二级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和帮扶经验,切实提升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水平。

附件:1.就业工作过程考核参考标准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就业工作考核结果登记表

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9年就业先进个人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202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