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大学生可免缴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时间:2020-12-03;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二级学院:

针对杭州市医保局给予的通知,符合以下条件的大学生,可以减免大学生医保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其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政府补贴一半,持有效期内杭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的大学生,其个人应缴纳的大学生医保费根据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全额补贴。

请各二级学院把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材料按学院汇总统一于12月8日(周二)下班前交到行政楼A207西王伊泺处。

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为证件首页以及含有学生个人信息页面的复印件一份,并附上学院参与免缴医保费用学生的汇总名单,电子材料为学院汇总表(附件一),于12月8日前发至邮箱:924152566@qq.com。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