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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寝室日常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1-10-27;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寝室日常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学生寝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文明意识,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就做好进一步加强学生寝室日常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利用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安全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同时教育内容要结合实际,要结合季节特点和不同形势有所侧重,充分发挥朋辈教育优势,利用班级干部队伍,社团组织,确保安全教育不留死角、不落一人;结合学院通报的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开展教育,做到教育内容入心入脑,保障安全教育实效,谨防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二、切实加强寝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常规检查

1.日查。公寓管理中心要切实做好每日一查工作:管理员每日至少对所管楼栋进行两次巡查、值班员每日做好外来人员进出登记、保洁员每日做好消防通道的巡查工作,以上工作均形成台账。

2.周查。各二级学院、学工部公寓管理中心、楼层长,三方查寝工作人员间隔做好寝室文明检查工作,检查结果由学工部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公示。

3.月查。学生工作部将每月组织安全检查,由安全保卫部、辅导员、学工部公寓管理中心管理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学生寝室进行安全检查。

(二)专项检查

1.各二级学院在做好常规检查的基础上,开学季、毕业季、期末季、气候干燥季等重要时间点对学生寝室进行防骗、防火及不文明行为等检查,并形成台账。

2.学工部公寓管理中心定期做好寝室楼栋缝隙露台的清理工作,减少因杂物引燃导致的安全隐患。

(三) 定时上门

1.带班辅导员和住楼辅导员对发生过事故或责任整改的寝室要定期上门,并做好走访记录(附件1)。

2.因寝室相关问题被通报2次(含)以上的学生寝室及学生,带班辅导员和住楼辅导员要定期上门进行谈心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附件2)。

3.针对事故寝室,带班辅导员和住楼辅导员要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隐患检查全覆盖,安全提示全覆盖,并做好工作记录(附件1)。

4.发挥楼层长、寝室长等楼栋内学生干部的监管作用,对楼栋或寝室内学生存在的不文明、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三、辅导员深入寝室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1.由住楼辅导员牵头,带领该楼栋学生所属学院的带班辅导员共同做好寝室走访工作,做好工作记录(附件1),并做到两月一次全覆盖。此外,住楼辅导员和带班辅导员需重点做好问题学生的谈心谈话工作,并形成记录(附件2)。

2.住楼辅导员需加强与楼层长、寝室长等学生干部的联系和沟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楼层长会议,形成会议记录(附件3)。

3.住楼辅导员需认真分析、排查所在楼栋学生寝室内存在的突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文明行为,并形成记录(附件2)。

 4.住楼辅导员需掌握楼栋内重点学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并形成记录(附件2)。

5.住楼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强学生防火、防盗、晚归等的安全意识及养成教育,形成会议记录(附件3)。


6. 若楼栋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住楼辅导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势,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并视情况上报相关领导和部门。


附件:1.辅导员走访寝室检查登记表

2.重点学生谈话记录

3.会议记录



                                                                                                                     学生工作部

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