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辅导员工作职责,落细工作台帐制度,强化工作过程管理,结合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浙里思政工作台已上线“辅导员谈心谈话”模块。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精神,结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辅导员与学生谈心谈话制度办法》(浙财大东学【2022】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全体辅导员谈心谈话数据须进入省平台(即“浙里思政工作台”)。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依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21】193号)有关规定纳入辅导员年度考核中。平台中谈心谈话的归档材料将作为辅导员履行工作职责的佐证材料和开展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具体安排
1.按要求进入平台开始使用,做到全覆盖;
2.按照《谈心谈话操作流程说明》(详见附件1)填写谈心谈话记录;
3.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辅导员谈心谈话记录表》(详见附件2)上传谈心谈话附件。
附件:1.《谈心谈话操作流程说明》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辅导员谈心谈话记录表》
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辅导员与学生谈心谈话制度办法》
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