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2023学年“最美寝室长”评选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3-04-03;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文明寝室建设,挖掘寝室长典型事迹,形成先进榜样激励,营造积极、健康、活泼、文明的寝室氛围和优良寝风,充分发挥寝室长在学习、思想、工作及生活等各方面的模范作用,鼓舞和激励寝室长工作热情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学院公寓文化建设,加快全面建设文明校园的进程,特此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2023学年“最美寝室长”评选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3年4月

二、评选对象

全体寝室长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参评寝室长及寝室所有成员均无违规、违纪现象;

2.参评寝室长至少有一次学干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3.参评寝室长所在寝室至少获得一次A类寝室;

4.参评寝室长工作作风踏实,工作积极主动,工作实效明显,在寝室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5.参评寝室长组织观念强,服从组织的各项安排,积极完成学生公寓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参评寝室长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集体利益摆在首位,积极配合学院开展文明寝室建设。

四、评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择优选拔部分寝室长(不超过15人)获评此荣誉,在满足上述评选条件外,优先选拔有优秀或突出事迹的寝室长,于4月18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周青青处,《参评表》(附件2)及《汇总表》纸质稿(两表均一式一份)交至行政楼A207办公室。

五、评选奖励

1.学生工作部将于4月底公布获奖人员名单,颁发荣誉证书,并于“东方微学工”、“浙财东方学生社区”公众号进行展示和表彰;

2.获奖人员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章制度获得德育等相关加分;

3.获奖人员在“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荣誉评选中,同等条件下将做优先考虑。


附件1:某某学院最美寝室长名单汇总表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2023学年最美寝室长参评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3日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