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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报送2023届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


时间:2023-12-11;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报送2023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了解我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是依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2021-2025)》开展的一项常规性年度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将作为我院办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直接关系到调查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信息统计分析结果是否具有科学价值。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工作安排,确保报送信息真实有效。

二、报送方式

本次毕业生调查信息报送采用网络系统直接上传EXCEL文件的方式进行。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数据导入模板进行数据统计汇总,将汇总后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报送就业办陈杰处。

三、报送要求

(一)本次报送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姓名、专业等数据务必与今年学校上报省教育发展中心的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信息一致,不得漏报、错报和有意更改。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系统中浙江财经大学东西学院数据模板汇总2022届本科毕业生调查信息,并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2023届本科毕业生调查信息报送就业办陈杰处。

(二)2021届本科毕业生信息如确定已经更改,需高校在数据采集期间在信息库内进行逐条修改,或在调查正式开始后由学生本人通过自主验证方式进行修改。如需学校在数据采集期间进行修改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系统中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数据模板汇总2021届本科毕业生调查信息,并于2024年2月20日前汇总好的、准确的、完整的数据报送就业办陈杰处。

(三)各高校需报送100家左右2023届用人单位。2019届之前(含2019届)相关用人单位将不纳入调查范围,如有部分用人单位信息仍存续有效,可在2023届用人单位上报中体现。2020-2022届用人单位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作出停用,但各校停用数量不得超过三届总数(包括可用的、停用的用人单位)的35%。具体新增和可停用数量如下:

二级学院

2023届毕业生人数

上报2023届用人单位数量

2020-2022届用人单位数量

已停用用人单位数量

可停用用人单位数量

金融与经贸学院

494

17

66

16

7

财税学院

316

10

39

12

1

工商管理学院

472

16

71

19

5

会计学院

405

13

53

14

4

信息学院

526

17

67

21

2

法政学院

217

7

24

6

2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422

14

58

10

10

外国语学院

191

6

25

6

2

合计

3043

100

403

104

33


(四)信息报送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3年12月25日—2024年2月29日):完成信息上传工作;

第二阶段(2023年3月1日前):完成信息校验工作;

第三阶段(2023年3月2—15日):完成错误信息修订工作;

第四阶段(2023年3月18日前):完成信息二次校验及信息入库工作。

、确保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上网答题率和答题质量

为保证调查的公信力和统计样本作答率,使毕业生充分了解并积极参与该项调查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在二级学院官网主页、微信公众号或易于学生获知的途径上公布答题途径和答题要求,确保本学院各专业2023届本科毕业生调查作答率不低于85%,用人单位作答率不低于70%,2021届本科毕业生作答率不低于65%。各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掌握本院(系)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作答情况。在调查工作正式实施后,二级学院管理员可通过毕业生调查后台管理系统(https://gzdc.zjzs.net/manager/login)查询尚未完成问卷调查的本校毕业生名单,并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校友,利用QQ、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敦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参与本项调查工作。各二级学院请于2023年12月25日前确认2024年跟踪调查工作负责人,并报送就业办陈杰处。

、积极做好沟通服务工作

待答题开始,省教育考试院将分批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发送邀请短信,毕业生或用人单位也可以直接登录毕业生调查问卷系统或从微信公众号进入调查问卷系统作答。如毕业生手机号码已变更,可由本人通过毕业生调查问卷系统申请更改手机号码,经系统确认“人号”一致后,毕业生再凭短信验证码进入调查问卷系统作答。

、其他事项

本项调查工作相关政策咨询可联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陈杰,电话:0573-87571330邮箱:353968705@qq.com 联系地址:行政楼A213。


附件:1.问卷答题操作手册

      2.2023届毕业生信息导入模板

      3.用人单位导入模板

      4.2021届毕业生信息集中修改格式(200人以上)

      5.二级学院2024年毕业生跟踪调查联络人登记表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

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