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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19〕267号)文件精神,经学生工作部、院团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评议,结合被考核人工作表现,确定2023年度职工考核结果并公示如下:
优秀:王书渠、贺文玉
合格:付马亚皓、陈杰、茅晨杰、高海燕、陆瑾、苏钧伟、杨文龙、童雅倩、周青青
公示期:2023年12月22日—24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2月24日前反馈到方志勇老师,许乐老师处。联系电话:87571129,87571131。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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