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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经部门内部民主评议,评审小组审议,决定推荐陈杰同志为2023-2024学年先进工作者,现按学院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7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2024年6月7日前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馈到学生工作部许乐老师处,团委宣刚老师处,联系电话:87571129、87571131。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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