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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02;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2024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学院决定开展就业数据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各二级学院是否存在违反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不得”及就业数据造假等行为(是否存在“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将毕业生顶岗实习和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情况。是否存在“不切实际向二级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情况)。

核查是否规范开展毕业去向登记和去向监测工作,是否按照新的毕业去向分类、界定和审核依据严格审核材料,是否存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情况。核查疑似虚假就业数据情况;核查灵活就业率、自由职业率和自主创业率过高,其他录用形式占比过高,疑似小企业扎堆就业,单位核验存在问题等异常数据情况。核查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系统、投诉电话和邮箱等途径反映的举报问题情况。

二、工作安排

本次核查工作分2个环节进行。

(一)高校自查

二级学院要在8月推动毕业生全部登录全国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确认本人毕业去向信息和档案户口信息,教育部将在8月底统一向未确认毕业生发送提醒确认的信息。

学院通过院系交叉审核、校院两级审核等方式,严格把关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形成毕业生数据核查内容清单、责任清单。对核查发现的相关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可信。

在对就业数据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自查报告。相关纸质或电子材料在校级就业部门存档备查。二级学院自查报告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签字后报送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备案(8月4日 16:00前发送至邮箱809668614@qq.com),学院自查报告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签字,报学纪检部门及省教育厅备案(85日前发送至邮箱zhejiangjiuye@163.com)。报告按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签字人应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二)省级核查

7月底起,省教育厅通过电话核查、举报线索核查、问题数据核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情况进行核实。

1.电话核查。省教育厅将组织毕业生就业情况电话核查。核查对象从每所高校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中随机抽取,重点核实灵活就业数据。

2.举报线索核查。对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投诉电话和邮箱的举报情况,逐一进行核查。

3.问题数据核查。对系统中反馈的问题数据,特别是签约单位反馈异常的数据进行核查。

4.组织专家实地检查。结合各高校就业进展、投诉举报及数据自查情况,对部分高校进行实地督查、检查

三、整改要求

高校对自查以及省级核查出来的问题,要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责任部门,逐条形成工作台账,限时逐一整改。对有问题的线索及时向校领导及校纪检部门汇报,整改落实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视情予以通报。对经核实存在违规行为的高校,将在招生计划、教学评估、专业申报、评奖评优等工作中纳入负面清单。

各高校要坚持实事求是,把就业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千方百计开拓岗位、用心用情做好就业指导服务上,抢抓当前就业工作攻坚期,做好有温度的就业指导和重点群体帮扶,防范就业风险,努力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联系人及电话:茅晨杰18967393932/陈杰17769617586



学生工作部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