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今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受海宁市长安镇工商局之邀,分院学生青年消费者志愿者队伍来到长安镇进行系列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今年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充分树立了“消费者优先”理念,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本次活动旨在让更多消费者加强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合理借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文维护自身权益。
活动现场,咨询台前熙熙攘攘,人们有的翻阅分院志愿者们提前准备的宣传手册,有的向志愿者询问如何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权利。路人们普遍对维权抱有消极心态,通常在上当受骗后选择沉默,维权意识薄弱。随着活动的展开,通过志愿者们专业的讲解与帮助,消费者结合自身在消费过程中的许多问题,纷纷表示这对自己帮助很大,今后一定会在生活时时关心处处留意让不良商家无机可乘。此外,志愿者们还在长安镇最繁华的路段进行了宣传手册的派送与讲解。
随着社会信息媒体的发展,消费安全问题进一步被大众关注。在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的当下,本次宣传活动能让消费维权意识逐渐走入人心,做有维权意识的消费者。
分院与海宁市长安镇工商局已合作多年,在消费者权益宣传方面共同做过许多努力,本次活动不仅让大学生志愿者展现其专业的一面,还向大众传递了维权意识,让法律法规成为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