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丰富我院资助育人体系,发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育人作用,依据《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以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退役复学的所有在校学生(含4年制普本学生、2年制专升本学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学生)
二、申请基本要求
已完成学年学籍注册,持有《退役证》的在校生。特别说明下列情况:
1.完成学籍注册后又申请休学,休学期间不享受;
2.因留级等原因延长修业年限,超出基本学制的学年不享受;
3.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助学金,和普通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评定与资助标准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按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自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参照普通本专科生一档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标准予以补助,由各高校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
我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按学期评定,金额将分批次发放。
四、申请与评选程序
1.本人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退役证书复印件、“四有”优秀士兵证书复印件(如有则提供)。因个人原因不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
2.二级学院初审
10月16日前,二级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查证核实,经公示无误后,填写《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某某学院)》(附件2)并加盖公章,报请学院审定。
3.学院评审
学院将组织评审,确定最终结果。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于10月17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wb@zufedfc.edu.cn,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纸质版送至行政楼A213,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报送材料包括:
1.《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退役证书复印件(含电子版照片)、“四有”优秀士兵证书复印件(含电子版照片);
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某某学院)》;
3.学生个人的申请表和电子版照片,以学生姓名建立文件夹进行汇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退役士兵资助工作事关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解释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准备工作,切实担任起主体责任。
(二)精准资助。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个人信息审核等基础工作,确保数据准确、表实相符,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党委人民武装部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