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做好2023年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3〕59号)的指示精神及我院2023级学生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将我院2023级学生军事训练(以下简称“军训”)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内容,坚持依法施训,科学施训。
二、军训目的
军训是学生接受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培养“四有”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培养和储备后备兵员及预备役军官,壮大国防力量的极度有效的手段。通过严格的军事训练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发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培养艰苦奋斗、刻苦耐劳的坚强毅力和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养成良好的学风和生活作风,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
三、组织领导
我院学生军训工作,在院学生军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军训团。团长、政委、副政委由学院领导担任;军训团下设作训部、宣传部、后勤部和保卫部四个工作部门;负责人分别由党院办、组织宣传部、教务管理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后勤基建部、资产管理部、安全保卫部、信息技术部、体育部等部门领导担任。
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各营的教导员,每营指派辅导员担任军训各连的指导员,做好学生军训期间的准备工作、思政教育、日常管理、安全教育、综合保障等工作,确保军训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安全顺利。
四、军训时间与形式
根据历年来军训的实践经验和今年我院的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军训时间为1月5日至1月18日共14天时间,1月5日至1月10日为条令、规定和理论的自主学习(军训前准备),1月12日上午召开军训动员大会,1月18日下午召开军训阅兵式。军训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落实,并制定实施计划和军训日程表,结束时进行考核,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合格者获得1学分。
五、任务分工
作训部:由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各二级学院管理人员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制订和实施军训教学计划,协调各部门关系,保障军训场地、人员、器材等,进行内务检查与评比、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等。
宣传部:由党院办、组织宣传部、团委、信息技术部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军训期间的领导接待、宣传与报道、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军训简报出版、配合作训部相关工作等。
后勤部:由后勤基建部、资产管理部、体育部组成。主要负责军训期间承训人员及学生的生活保障(住宿、就餐等)、车辆运输、卫生防疫、现场救护、场馆保障及训练场地清洁等工作。
保卫部:由安全保卫部组成。主要负责军训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寝室安全,训练场地秩序维护工作,杜绝盗窃、打架斗殴等现象的发生,协助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等。
六、考核、评比的要求和标准
军训期间,进行军训先进营、队列先进连、内务先进连、优秀副连长及先进个人等评比活动。具体条件及评比方法、标准另见军训手册。
七、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负责军训工作的老师要与各营干部及教官一起尽心尽职做好军训期间的一切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干部要大胆管理,以身作则,严格要求,确保军训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召开教官见面会,介绍承训教官,同时传达军训工作有关精神,确保军训工作的有序衔接。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提高军训质量。狠抓考勤及考核制度。因伤病、身残等原因不能参加军训,应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报告,并附二甲及以上医院的病历、30天以内医疗诊断书等材料报到各二级学院,汇总后报至军训团,经军训团审核批准后方可缓训或参加团部独立排,缓训学生参加下一学年的军训,团部独立排的学生则由团部单独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军训内容和计划。2023级学生申请缓训的,军训开始前统一申请。前届缓训的学生要编入各班并用“*”注明。对军训期间擅自不参加、无故旷训或中止者除按旷课论处外还应参加下一学年的学生军训。
(四)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级干部要按时到岗,掌握情况,深入连队,管理到位。对于突发情况要沉着应对,镇定指挥,在军训期间消除一切致病、致险因素,保证学生在军训期间绝对的人身安全。各二级学院要确保全体参训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五)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要关心、支持军训工作,主动协调,密切配合,配合好教官顺利完成军训任务。
(六)在军训期间要坚决服从命令,服从指挥,令行禁止。尊重学校的各级领导,尊重教官,尊重教师,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严守纪律。
学生工作部(人武部)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