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海人防办〔2022〕7号《海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9·18”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要求,为增强全民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熟悉人防警报信号,经报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22年9月18日(周日)组织开展全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警报时间
2022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10时23分。
二、试鸣警报种类
10:00-10:03,试鸣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10-10:13,试鸣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20-10:23,试鸣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长鸣3分钟)。
学院警报点位于1号教学楼楼顶,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确保试鸣期间校园学习、生活秩序正常。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人武部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