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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升旗仪式的通知


时间:2023-02-28;浏览次数:;作者:董锰;来源: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经学院研究决定,将继续组织开展升旗仪式。希望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实施、落实到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升旗仪式由各二级学院轮流组织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2

3

4

5

6

7

8

信息学院

法政学院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外国语学院

金融与经贸学院

财税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9

10

11

12

13周

14周

15周

会计学院

信息学院

法政学院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外国语学院

金融与经贸学院

财税学院


(二)升旗仪式要求各二级学院相关老师到场组织,全体学生应参加(毕业班除外)特殊节假日升旗仪式由学院人武部组织。

(三)升旗仪式参加人员需在仪式开始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排队,有秩序等候。6:50分后到场为缺勤,升旗仪式结束后二级学院需在当天将出勤名单交至学院人武部存档。

(四)各二级学院需自行做好考勤工作。请假同学需提交请假证明至二级学院学办主任处

(五)升旗仪式进行过程中,参加人员应保持安静,中途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不得随意退场。升旗仪式结束后,组织好参加人员有序退场。

(六)升旗仪式的升旗任务和日常升旗由国旗护卫队负责,国旗护卫队应安排值班人员进行迅速,如遇恶劣天气应及时降下国旗。

 二、工作流程

(一)各二级学院需在升旗仪式前一周将参与人员名单(毕业班除外,按班级人数整理)发送至邮箱zcdfrwb@163.com

(二)升旗仪式定于每周一上午7点整准时举行,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国旗,延期举行升旗仪式,并提前通知学院人武部

(三)升旗仪式过程中各二级学院需进行出勤率考核,并拍摄照片或视频。二级学院辅导员需在升旗仪式结束后进行国旗下讲话。

(四)升旗仪式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需于当天将出勤名单、请假条交至学院人武部,影像材料发送至邮箱zcdfrwb@163.com

 联系人:同学 18368807971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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