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学院成立军训训练教导队,通过层层选拔和刻苦训练,培养了一批学生军训教官,圆满完成2015级和2016级学生军训教学任务,成效显著。现决定继续从学院优秀大学生中选拔和培养军训教官,执行2018级学生军训等任务;同时,选拔国旗护卫队队员,负责学院周一升旗任务,承担学校庆典活动、大型文体活动中的升旗等任务,为广大在校大学生提供了体验军旅生活,锤炼意志品质,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机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老师,团结同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无旷课、违纪处分记录。
3、服从管理,身体健康,口齿清晰,肢体协调能力强,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优秀者可放宽)。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敢于锻炼、勇于突破,退役大学生士兵、学生干部、历年军训先进个人优先。
二、报名方法
报名者请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军训教官/国旗护卫队报名表》(见附件)于3月28日下午16:00前交将电子稿发至1134986438@qq.com。联系人:王书渠,联系电话:0573-87571134。
三、选拔程序
学生报名→统计名单、审核→面试选拔→送至部队集训→考核合格人员入选。
1、集训内容。部队集训期间将以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学习为主。训练科目为队列、军体拳、体能、教学法、仪仗队动作和军事理论。
2、集训时间待定,地点为海宁武警中队驻地。
3、考核方法。队列、军事技能、教学法现场演示,通过考核者发放聘书,担任2018级学生军训教官。
四、其他事项
1、学生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培训期间由学院统一组织接送、安排住宿,培训费、伙食费由学院承担;军训教官参与军训期间的服装、就餐由学院提供。
2、学生军训教官和国旗护卫队培训计划由学院人武部和院团委另行制定。
备注:军训教导队和国旗护卫队可兼报,原教导队和国旗班成员可留队。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军训教官、国旗护卫队报名表.docx
东方学院国防教育学院
东方学院团委
东方学院人武部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