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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分院学生工作量化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8-12-13;浏览次数:;作者:佚名;来源:原创

各分院党总支:

为不断加强我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切实推进学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工作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我院学生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分院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导向性原则: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2.可行性原则:设立的项目、指标和考核办法力求符合分院实际,切实可行并尽可能量化。

3.规范性原则:对各分院学生工作常规管理做基本要求,特色工作做提升引导,明确加减分的项目和标准。

4.激励性原则: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评价各分院学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5.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

组长:张淼

成员:林骁邦、王中斐、王永辉、张雪平、方志勇、崔艳明、陈晓阳、杜晗君、金伟林。

三、考核方式及标准

(一)考核方式

采取分院总结、学院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核标准

1.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度分院学生工作量化考核指标》等指标进行具体考核(详见附件)。

2.量化指标体系分学生发展环境(30分)、学生发展指导与服务(60分)、专项工作(60分)、学生发展状况(30分)、创新与特色(30分)、部门评价(20分)等六个一级考核指标,总分为230分。

四、考核程序

1.分院总结:各分院根据考核指标体系,本着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实事求是撰写自评总结,填写自评表,并附上相关支撑材料。分院自评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2.学院考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小组组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采取查阅工作台账、开展学生问卷调查或座谈会、举行汇报考评会等方式进行,参照考核指标体系按年度进行考核。其中部门评价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分院分别给出考核分,再按平均分计算。

3.公布结果: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评定该年度分院学生工作考核等级。

五、考核等级

1.考核成绩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单位按照不超过40%比例评选,总分14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分院,须根据当年工作的不足写出整改计划,报学生工作部,并在下一年的工作中进行整改。

2.考核否定条件:因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稳定方面的重大事件,不能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考核日程安排

1.分院总结: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28日。请各分院党总支于2018年12月28日前把自评总结、自评表和相关支撑材料以书面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学生工作部。

2.学院考评:

(1)量化考核:考核组组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采取查阅工作台账、开展学生问卷调查或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参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其中部门评价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分院分别给出考核分,再按平均分计算。

(2)汇报考评:2019年1月上旬,召开学生工作现场汇报考评会议,各分院可结合本年度实施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念、制度、内容、方式、方法上的革新,或者分院在学生教育和管理的某一方面经过探索和实践形成的特色工作,组织汇报内容进行现场汇报,由评委评估给分。

3.公布结果:学生工作部汇总考评结果并公布考核等级。

联系人:杨荧彬;联系电话:87571501。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度分院学生工作量化考核指标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度分院招生工作量化考核指标

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度分院校友工作量化考核指标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度分院学生工作量化考核指标.doc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度分院招生工作量化考核指标.docx

附件3: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度分院校友工作量化考核指标.docx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