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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级新生助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18;浏览次数:;作者:佚名;来源:原创

各分院:

2016级新生助理的考核工作即将展开,本次考核将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办法》,为保障该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现将考核的相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考核对象与时间

考核对象:全体2016级新生助理

考核时间:2017年5月18日―6月5日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2016级新生助理按考核要求进行个人总结,考核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1、新生助理述职及自评。新生助理按考核办法向所负责的新生班级及辅导员述职,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自评表》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认定表》,于5月25日前上交至辅导员处。

2、学生评分。新生助理所负责的班级成立评分小组对新生助理进行评分。班级评分小组由新生助理所带班级的两名班干部、两名寝室长、两名普通同学组成。评分小组必须于5月25日前将评分表交至辅导员处。

3、辅导员评分。辅导员根据新生助理述职情况并结合平时表现进行评分。

4、各分院辅导员汇总整理好各项考核材料后,于5月27日交至学生工作部(行政楼A―207西)。

第二阶段:

1、学生工作部评分。学生工作部按照考核办法对新生助理进行评分。

2、由学生综合管理中心根据材料进行统计,结合学生工作部对新生助理培训的表现以及心得成绩等情况,确定考核等级,评选出优秀新生助理,并于6月5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审批备案。

三、考核其他内容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办法》。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办法.doc

附表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认定表.doc

附表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自评表.doc

附表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班级评分表.doc

附表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分院评分表.doc

附表5: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学生工作部评议表.doc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7年5月18日